(一)私有土地有合併市有土地使用之必要者,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應先取得市有畸零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後,洽財政局申購。(二)申購畸零地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財政局申辦,申請書格式及應備證明文件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 https://service.gov.taipei/ )下載查詢。(三)計價方式:按市價查估。(四)如有疑義,請洽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查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12
(一)私有土地有合併市有土地使用之必要者,私有土地所有權人應先取得市有畸零地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建築主管機關核發公私有畸零地合併使用證明書後,洽財政局申購。
(二)申購畸零地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財政局申辦,申請書格式及應備證明文件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 https://service.gov.taipei/ )下載查詢。
(三)計價方式:按市價查估。
(四)如有疑義,請洽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查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