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減租紓困,承租人轉租需回饋實際使用人;公有市場攤商"減租加補貼"111年5-7月租金0元
- 發布機關:臺北市政府財政局公產管理科
- 聯絡人:朱大成科長
- 聯絡資訊: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6303
為降低本市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之影響,本府自109年起針對公有零售市場攤商、使用市有不動產、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訂有「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市有不動產租金減免措施」及「臺北市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提供促參及市有土地設定地上權案減免措施」,以協助市有不動產承租人恢復其經營能力。
有關本市市有不動產紓困減租金額,109年總計17.76億元,其中承租作營業使用17.67億元(包含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3.95億元),作住宅使用0.09億元;110年總計22.51億元,其中承租作營業使用20.64億元(包含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5.13億元),作住宅使用1.87億元。本府要求市有不動產承租人、促參案民間機構及地上權人倘有轉租、委託營運情形者,須切結將市府減收租金及權利金回饋予實際使用人;並考量部分業種受疫情影響嚴重,民間機構及地上權人須將減收金額之一定比例回饋予作零售、餐飲、旅館及電影院之實際使用人。
另因應111年5月國內疫情嚴峻,攤商生計嚴重受到影響,本市市場處針對公有零售市(商)場攤商及轄管場域具安置性質之承租人加碼紓困,除減收111年5-7月租金50%外,再補貼111年5-7月50%租金,對於這些攤商來說,111年5-7月的租金全免,至於已經繳納的租金,也會以扣抵的方式處理。
針對北市議會總質詢期間多位議員關切北市府紓困相關議題,財政局表示,將持續因應疫情影響情形滾動檢討精進紓困措施,以協助本市市民及商家渡過疫情難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