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0517-有關本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收領標處協助辦理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件代售及代收文件時間,詳如說明。
一、依本府106年5月17日府授工聯字第10631091901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有關本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以下簡稱發包中心)依「臺北市政府聯合採購發包中心協辦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件招商作業程序」協助各執行機關代售及代收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件,請各機關學校如有促參及設定地上權案件需由發包中心協助辦理代售及代收文件,請於招標公告上確實載明發包中心收標之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中午12時,下午13時30分至17時整,以利發包中心協助收受及代售標單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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