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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連存帳發生退匯時如何處理?

各支用機關接獲退匯通知後,應於金融機構營業日4個工作日內,填妥更正申請單送達財政局辦理更正再匯或不匯作業。不匯作業須由原支用機關檢具財政局審核後之更正申請單,連同「支出收回書」送代庫銀行辦理繳庫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