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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安全政策

文件編號:00-A-00001 版次:3.1

本局資通安全政策

為使本機關業務順利運作,防止資訊或資訊系統受未經授權之存取、使用、控制、洩漏、破壞、竄改、銷毀或其他侵害,並確保其機密性 Confidentiality)、完整性 Integrity)及可用性 Availability),特制訂本政策如下,以供全體同仁共同遵循:

  1. 應建立一個完整、可行、有效之資通安全管理系統,訂定資通安全管理目標與有效性量測指標,以期能有效地監控整體資通安全制度的有效性。
  2. 應建立資通安全風險管理機制,定期因應內外在資通安全情勢變化,檢討資通安全風險管理之有效性。
  3. 應保護機敏資訊及資訊系統之機密性與完整性,避免未經授權的存取與竄改。
  4. 應強固核心資訊系統之韌性,確保本局業務持續營運。
  5. 應因應資通安全威脅情勢變化,辦理資通安全教育訓練,以提高本局同仁資通安全意識,本局同仁亦應確實參與訓練。
  6. 本局全體員工皆應遵守資通安全管理法與子法,若違反法規或發生違反本政策之行為,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
  7. 應落實委外廠商管理,以確保資通服務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