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出租、出售、借用、撥用及被占用或閒置土地之管理利用等事項。 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員工業務職掌 (待補)1.覆核本科文稿。
2.協助規劃非公用財產管理利用事項。
3.協助擬訂年度工作計畫、預算。
4.出席相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文稿初核。
2.綜理本市北投區等4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3.擬訂年度工作計畫、預算。
4.出席相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市有不動產完成處分程序、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出售相關法令之蒐集及修訂等綜合業務。
2.遷建基地與整建住宅計價原則及完成處分程序。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文山區(公訓段、興安段除外)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文山區(公訓段、興安段)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主辦帳務業務(含公務預算編列及執行控管、臺北市地價稅繳款事宜)。
3.網站檢視(含非公用財產資訊系統、政府資料整合平台與opendata)、不動產數位資料庫及內政部地政資訊稽核。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北投區(除奇岩段、崇仰段、桃源段、溫泉段外)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主辦北投區申購案。
3.協辦市有財產審議委員會。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萬華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大安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協辦帳務業務(含財產月報年報)。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北投區(奇岩段、崇仰段、桃源段、溫泉段)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文稿初核。
2.綜理本市信義區等4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3.擬訂年度工作計畫、預算。
4.出席相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非公用閒置不動產提供使用(含標租)相關法令之蒐集及修訂等綜合業務。
2.市有非公用財產盤點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中山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南港區、信義區(除永吉段、吳興段、犂和段、雅祥段外)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士林區(天玉段、天母段、天山段、平等段、百齡段、菁山段、新安段、溪山段、翠山段、蘭雅段、光華段)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非公用財產訴訟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信義區(永吉段、雅祥段、吳興段、犂和段) 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士林區(福順段、海光段、永平段、永新段、華岡段、溪洲段、中洲段、陽明段、福林段、力行段、富安段、三玉段、至善段、芝山段、芝蘭段)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文稿初核。
2.綜理本市中正區等4區及外縣市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3.擬訂年度工作計畫、預算。
4.出席相關會議。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租占綜合業務(含占用、出租、捐贈、撥用、借用相關法令之蒐集及修訂等)、新北市板橋區及新北市永和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
2.審計處審核等綜合業務。
3.財產管理系統資訊處理。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外縣市(新北市板橋區、永和區除外)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大同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內湖區、松山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中正區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議會模擬題、作業手冊、研考彙辦事項等綜合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中正區(城中段、南海段、河堤段、成功段)非公用財產管理業務。
2.電腦軟硬體、本科財產管理與維護。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