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隸屬於臺北市政府,為本府一級機關,置局長1人、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1人及專門委員3人,下設7科2室、會計室、人事室、政風室,組織架構圖如下:
局本部包含局長、副局長(2人)、主任秘書、專門委員(3人)、專員(2人)、法制專員及科員。
本局各單位職掌如下:
一、財務管理科:市庫管理、公務機關財務管理、歲入及對外投資、債券及債務管理等事項。
二、菸酒暨稅務管理科:稅務行政、稅捐稽徵與動產質借業務之督導、菸酒查緝、富邦金控公股股權之管理、臺北市信用合作社之金融管理、金融服務業消費爭議案件之處理及捷運地下街委託經營管理等事項。
三、金融管理科:市有非公用土地以促參BOT、設定地上權辦理開發、本府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綜合業務及經管市有財產開發基金業務等事項。
四、公產管理科:市有公用財產之管理、監督及利用;公用財產管理政策、計畫及法令之研訂;公用財產產籍之建制及更新;各管理機關經辦業務之輔導與協助;眷舍房地之處理等事項。
五、非公用財產管理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出租、出售、借用、撥用及被占用或閒置土地之管理利用等事項。
六、非公用財產開發科:市有非公用財產之開發經營、市有非公用土地參與捷運聯合開發及都市更新、市有眷舍基地之開發利用、市有財產開發基金之管理等事項。
七、支付科:支付案件之收辦審核及預算餘額查對、庫款之支付及支付帳務之處理等事項。
八、資訊室:本局網站及業務資訊系統之規劃、建置、推廣及管理維護;資訊軟硬體設備採購及管理維護;資通安全管理等事項。
九、秘書室:綜合業務、研究發展、施政計畫、公文時效管制、事務、出納、文書、檔案管理及不屬其他各單位事項。
十、會計室:依法辦理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十一、人事室: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
十二、政風室:依法辦理政風事項。
所屬機關: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及臺北市動產質借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