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建物使用市有土地已辦理承租者,如私有建物所有權人過世,繼承人應如何辦理後續承租市有土地手續?
(一)市有土地承租人地上建物因繼承而移轉者,應於繼承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過戶承租。 (二)繼承人應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財政局申辦,申請書格式及應備文件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下載查詢。 (三)如有疑義,請洽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查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181。
(一)市有土地承租人地上建物因繼承而移轉者,應於繼承事實發生之日起6個月內申請過戶承租。 (二)繼承人應檢附相關文件郵寄、親自或委託他人向財政局申辦,申請書格式及應備文件可至「市民服務大平臺」(網址:https://service.gov.taipei/)下載查詢。 (三)如有疑義,請洽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查詢,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1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