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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本市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勞務採購合作廠商

一、 申請期間:至111年7月29日止
二、 紓困對象:110學年度第2學期與本局合作之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勞務採購之合作廠商
三、 申請條件及紓困金額:本學期(110學年度第2學期)補助本市身心障礙無法自行上下學特教學生交通車服務勞務採購合作廠商交通車廠商每輛車1萬元(僅合作車輛)。
四、 申請方式:
合作廠商備妥申請表向本市教育局申請。
教育局 李先生
02-27208889分機3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