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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524-有關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下稱審計處)派員調查本府促 參案件執行情形,核有共同性缺失態樣如說明二,請各機 關學校避免發生類同情事並落實履約管理,請查照。

一、依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110年4月21日審北市五字第 11000525781號函辦理(如附件)。 

二、查審計處前派員抽查本府辦理之促參案件履約作業執行情 形,其中核有「未依規定公開投資契約及履約績效評估資 訊,致促參案件全生命週期投資資訊欠缺公開透明」以及 「部分個案投資契約就民間機構與分包廠商簽訂之分包契 約內容訂有相關規範,惟未依契約確實審查分包契約內容 ,致缺漏部分攸關機關權益之契約條款」等缺失態樣,請 各機關學校就權管或辦理中之促參案件避免發生類同情事,並落實履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