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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729-本府各機關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或「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辦理重大開發招商案 ,請依說明二辦理,請查照。

一、依本府108年7月17日陳副秘書長主持「重大開發招商案之環評議題」辦理情形報告會議備忘錄裁示事項(二)辦理(如附件)。
二、依上開會議備忘錄會議裁示事項(二),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或「臺北市市有非公用土 地設定地上權實施要點」辦理之重大開發招商案,請主辦機關於可行性評估及先期規劃階段將涉及土地開發之本府四大審議委員會幕僚機關,包括都市發展局(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審議委員會)、文化局(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考古遺址史蹟及文化景觀審議會、樹木保護委員會)、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等列為工作小組必要成員,共同參與基地開發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