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專區
截至110年1月底止,本市公共債務情形如下:: 債務現況
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為0億元。
三、平均每人負擔公共債務3.5萬元。
四、自償性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含非營業特種基金)為293億元。
歷年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變動狀況
還債財源
一、依公共債務法第12條規定,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編列債務還本,104至107年度編列債務還本預算318億元。108年度債務還本預算66億元,業於108年6月底前執行完畢。
二、以104至106年度歲入超收財源提撥約45%及運用債務基金賸餘資金加碼清償債務202.67億元,107年運用債務基金賸餘資金10億元加碼清償債務10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