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期間:至111年9月30日止 二、紓困對象:市立高中以下學校簽訂午餐契約之團膳業者。 三、申請條件及紓困金額: 團膳業者因5/23至5/27配合防疫停課暫停實體課程期間,補償5日廚工薪資為上限。 四、申請方式: 團膳業者備妥事業申請表及切結書向學校申請。 教育局 劉小姐 1999分機6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