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遷建基地範圍 本府列管有案之遷建基地共6處,分別為大安區坡心段、萬華區西園段、信義區三張犂段、五分埔段、中山區朱厝崙段及大同區河合段等。
- 申請條件
- 申購人應為遷建基地之地上建物所有權人(以本府列管有案之建物為準)。
- 應繳清租金或使用補償金。
- 應依本局109年3月20日公告「臺北市遷建基地範圍內市有土地處理原則」辦理(詳相關措施)。
- 應備證件
- 申請書。
- 申購人之身分證明文件影本。
- 建物所有權狀或最近1期已繳房屋稅或契稅收據影本。
- 出售價格 符合申請條件之申購人繳清租金或使用補償金後,按出售當年期公告現值辦理讓售。
- 申購期限 應於都市更新概要核准日,或都市更新計畫召開公聽會之次日前提出申請。
- 申請方式
- 郵寄申辦。
- 臨櫃親自申辦。
- 委託申辦。
- 網路申辦(非全程式)。
- 聯繫窗口 臺北市政府財政局非公用財產管理科 電話:02-27208889轉1150、1155、1181至1186、6281、6313
- 相關措施